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员工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公布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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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胡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在线咨询师一职,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24年。胡某于劳动合同期内怀孕,产后重新回到岗位时,发现该岗位已被他人占用,公司在未与胡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其调岗降薪。
胡某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应对其进行补偿。调岗后10日内,胡某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公司因其未足额支付工资、单方降薪,故于2023年2月1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白雪娇律师接受胡某委托后,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000元,并支付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月31日工资差额7240.57元。
【判决结果】
一、某科技公司向胡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9990.16元;
二、某科技公司支付胡某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月31日工资差额4211.6元。
【律师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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