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甲与博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法宝引证码】 CLI.C.579249805
- 案由:
- 案件字号:(2026)沪01民终12709号
- 文书类型:
- 审结日期:2026.08.25
- 审理法院:
- 审理程序:
- 权责关键词:
- 本院观点: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一、许某甲离退项目后的工资发放标准如何认定;二、许某甲是否构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许某甲称其入职起就被派到谷歌软件测试部门,至谷歌项目被整体裁减,故此前未曾出现许某甲离退项目的情形,不能认定在出现许某甲离退项目的情形时仍应按16,750元支付其每月工资。 调岗不属于劳动者可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许某甲陈述某甲公司未及时配备工作电脑、未安排其对应的软件测试岗位工作,不属于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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