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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服装批发城、张某甲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宝引证码】 CLI.C.562347318
  • 案件字号:(2025)新29民终754号
  • 文书类型:
  • 审结日期:2025.06.27
  • 审理程序:
  • 权责关键词:
  • 本院观点: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张某甲与某服装批发城2020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1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一审法院认定张某甲自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的工作及工资发放情况,是基于仲裁裁决及双方争议的焦点时段审理查明,而一审法院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2020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1日,是基于对张某甲长期在该店工作、管理岗位的稳定性、工资支付连续性以及某服装批发城自身出具的多份证明等综合因素进行的整体判断。 工资由谁发放、接受谁的管理,是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辅助因素,但非绝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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