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劳动争议多元解纷与裁审衔接机制的20条意见
- 公布日期: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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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及裁审衔接机制的意见》,紧扣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立足辽宁本地劳动争议处理实际,打出一套源头防控、多元化解、裁审协同的组合拳,全方位筑牢劳动者权益保障防线,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意见》共提出七方面20条意见措施,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社部门、工会三方职能优势,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劳动争议处理体系,推动实现劳动争议处理标准统一、程序顺畅、机制完善。一方面强化源头治理,聚焦欠薪易发时段、企业经营波动期等重点节点,针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推动用人单位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引导用工方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做实前端协商和解和多元解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协商室,统筹资源力量就地化解争议。统筹推进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对不同案件的调解方式分类施策,完善调解基础制度。同时,完善程序衔接规则,落实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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