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多举措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参加职工医保
- 公布日期: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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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地域变动频繁的特点,将从参保、缴费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参加职工医保。这是记者9月4日从国新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持续推动超大城市全面取消就业地、常住地参保户籍限制,鼓励地方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按规定缴费并享受待遇。”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说,同时探索将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当地职工医保年限,折算比例与当地筹资水平相适应。
考虑外出务工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可能每年阶段性参加职工医保,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允许按月累计,零散的缴费时间都可计入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不足的按统筹地区规定缴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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