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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

  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无法休假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试行“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

 

  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方位细化带薪休假保障举措。

 

  全员平等享年假 五类人群优先休假

 

  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

 

  休假天数按工作年限划分: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通知》为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孕期、哺乳期、照料失能或重病老人、未成年子女职工以及异地务工人员,在休假时段上将优先保障。

 

  《通知》强调,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

 

  “拼假”模式开启 周五半天假期正式解锁

 

  为了让职工轻松规划短途、长途出行,新政推出灵活拼假方案。

 

  《通知》提出,鼓励职工将带薪年假与周末、法定小长假、寒暑假、中小学春秋假等衔接,形成3—7天弹性长假。有条件的单位可调整夏季作息,试行周五下午弹性离岗,构建“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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