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薪酬透明法案》的合规适用与中国出海企业的应对路径实务探析——以劳动法律风险防控为视角
- 公布日期: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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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全球性别平等理念持续深化、劳动力市场日趋公平的大背景下,“同工同酬”已成为国际劳动权益准则,推动薪酬透明则是实现这一准则的核心路径。欧盟作为全球劳动权益保护的引领者之一,长期以来致力于消除性别薪酬歧视,但受制于薪酬信息不透明、成员国立法差异、执法力度不足等多重因素,性别薪酬差距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为破解这一困境,欧盟于2023年正式出台《薪酬透明法案》(Directive (EU) 2023/970,下称“该法案”),明确要求成员国于2026年6月7日前完成国内法转化,2027年起全面实施。中国出海企业深耕欧盟市场过程中,由于长期采用境内 “密薪制” 用工模式,薪酬管理体系与欧盟劳动法律规则不相适配,加之跨境集团化运营的管理特性,相关企业在法案实施下面临严峻的跨境劳动合规压力。精准解读法案核心条款的法律内涵、衔接欧盟各成员国转化后的国内法要求、构建适配欧盟市场的跨境薪酬合规体系、防范劳动法律风险的跨境传导,成为中国出海企业的核心诉求。基于此,本文将从薪酬保密制度的颠覆、薪酬差距的管控与跨境数据合规、薪酬歧视争议的举证规则重构三大维度,系统分析该法案对中国出海企业跨境劳动合规的影响,并提出实操性合规策略,为企业筑牢跨境劳动合规根基提供参考。
一、传统薪酬保密制度的颠覆与重构
薪酬信息的公开透明是该法案落实同工同酬原则的核心制度设计,其第二章围绕劳动关系建立、存续、终止全流程,对企业的薪酬披露义务作出明确且刚性的法律规定,直接颠覆了中国企业长期适用的 “密薪制” 用工模式,对企业薪酬管理的劳动合规边界作出根本性重构。
根据该法案第5条和第7条的规定,劳动者对薪酬的知情权覆盖其择业阶段与劳动关系存续全周期。该条款对长期适用“密薪制”的中国出海企业形成直接冲击。一方面,企业原有招聘流程、薪酬披露标准需全面修订,招聘广告使用 “薪资面议”、面试询问过往薪酬均属违规;另一方面,“禁止限制劳动者披露其薪酬信息的合同条款”要求企业全面清理现有雇佣合同及一系列已生效施行的公司治理文件中薪酬保密的条款。若未及时清理,相关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条款。此外,薪酬保密制度的法定废止将导致员工薪酬讨论的常态化,若企业未建立规范化的法律管控机制,易引发薪酬争议、集体劳动纠纷等问题,进一步放大企业用工法律风险。对此,企业需从两大维度完善合规管理:
全面修订薪酬管理政策,严守法定合规边界。在招聘阶段,招聘公告等配套文件需删除“薪酬面议”等表述,明确标注性别中立的薪酬区间;在劳动关系履行阶段,应全面梳理劳动合同、员工手册、薪酬管理制度等核心文件,删除所有薪酬保密相关条款及违规处罚规则,结合法案要求完善薪酬与晋升制度。在员工行使同工同酬权利时,需强调讨论的边界,明确界定“借薪酬讨论扰乱经营秩序”等不当行为并列入纪律处分制度,且用工制度的修订需严格履行完整民主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而产生争议。
搭建“疏堵结合”的薪酬讨论常态化管控机制,平衡员工的权利保障与企业运营的管理秩序。一方面,开通官方合规沟通渠道,由薪酬专管人员对接员工薪酬疑问,依托员工代表制度承接集体薪酬诉求并开展专项协商,引导员工通过正式渠道理性谈薪,避免私下讨论引发信息失真。另一方面,制定分级管控规则,对轻微攀比抱怨、恶意传播薪酬信息、煽动团队不满等不同层级行为进行分类管理,做出如上级约谈、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等对应措施。同时,强化管理团队薪酬沟通能力的劳动法律专项培训,可将团队薪酬矛盾化解效果、劳动争议防控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激励管理团队优化薪酬讨论管控机制。
二、薪酬差距的报告、调整及数据治理
该法案对薪酬差距的规制并未停留在单纯的报告说明义务层面,而是通过第 9-12 条的法律条款,构建了 “差异化报告 + 阈值触发评估 + 强制合规纠偏” 的全链条管控体系。既按企业员工规模划分差异化的薪酬差距报告法定义务,又设置 5% 性别薪酬差距法定阈值触发联合薪酬评估,确立了企业薪酬数据治理与强制纠偏的刚性义务。
同时,法案明确薪酬数据仅可用于同工同酬原则适用之目的,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实现无缝法律衔接,对中国出海企业的跨境薪酬数据合规与属地报告义务履行提出严苛要求,成为跨境劳动合规的核心难点,企业在欧盟市场面临的合规风险可归纳为三类:
(一)薪酬差距跨境报告的法定履行风险
法案第9条要求企业披露性别薪酬差距、中位数差距等七类核心数据,且按企业规模执行不同报告周期。实际操作中面临的困难有以下两点:1. 企业薪酬数据呈碎片化,传统记录体系无法适配法案统计要求,易导致逾期报告或数据不合规;2. 报告数据需与属地员工代表协商确认,本土化协商机制缺失会直接影响法定义务按期履行。
(二)薪酬差距强制纠偏的跨境法律风险
法案第10条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触发条件:若企业性别薪酬差距≥5%、无法以客观性别中立标准辩护且未在六个月内整改,则将触发联合薪酬评估。企业需完成岗位比例分析、差距成因说明、整改措施制定等系统性工程,若评估不达标或整改不到位,将面临监管处罚与员工维权风险。
(三)薪酬数据的跨境GDPR 合规风险
法案第 12 条明确薪酬数据处理需严格遵循 GDPR 规则,薪酬数据作为与性别、劳动报酬相关的敏感个人数据,其处理需满足 “目的特定、最小必要、明示同意” 的 GDPR 核心原则,即仅劳动者代表、监管机构可获取详细数据,不得将数据泄露至未经授权的主体。若未建立完善的跨境数据分级管控与传输合规机制,易出现数据披露边界把控不当、数据滥用、跨境传输未履行法定审批程序等问题,引发员工个人数据泄露,触发GDPR多重法律责任。
针对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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