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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活就业人员可预缴养老保险费

  近日,为进一步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山西省人社厅、税务局、财政厅联合印发正式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可预缴养老保险费。

 

  此次出台的预缴政策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痛点,明确预缴适用范围、缴费基数设定、后续衔接处理等内容。办法明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预缴。在社保缴费基数正式公布前,缴费基数上限沿用上年度标准,下限暂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下限的110%确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该区间内自主预缴费,也可选择待正式缴费基数发布后,按正式缴费基数的60%至300%之间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充分保障参保人员的自主选择权。

 

  针对预缴基数与正式缴费基数的衔接问题,政策制定了清晰的处理规则。正式基数公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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