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猝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 公布日期: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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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8月,A电商公司与B企业管理公司签订《外包服务合同》,约定由B公司派遣服务人员为A公司提供分拣、配送等服务,A公司提供场地、工具并支付服务费及管理费。合同期限延长至2024年5月。
2023年3月,范某入职B公司担任分拣员,实际在A公司场地工作。B公司未与范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由B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按月支付。2023年10月30日,范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其母姚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范某与B公司在2023年3月至10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委支持姚某的请求后,B公司向法院起诉,主张其与A公司的外包合同已于2023年9月终止,范某10月实际为A公司提供劳动,应与A公司成立劳动关系。A公司则辩称范某仍属于B公司的外包人员,姚某亦认可仲裁结果。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
一、确认范某与B公司在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驳回B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
驳回B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解读】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以实质履行情况为核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应综合考量管理从属性、报酬支付主体、工作内容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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