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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典型案例和美国全面禁止竞业限制新规引发的思考

  引言

  当地时间2024年4月23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关于禁止使用竞业限制条款的最终规则(Non-Compete Clause Rule),该最终规则预计将于2024年9月4日生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违反正当竞争秩序为由作出决定,要求在最终规则生效后禁止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最终规则生效前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对于其他员工的竞业限制协议不再执行。因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以及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平衡问题,影响市场竞争秩序和人才流动,该最终规则发布后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讨论。

  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各地法院发布了2023年度劳动人事典型案例,其中有不少典型案例是与竞业限制争议相关。笔者选取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三,即:竞业限制协议不能限制非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结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禁止使用竞业限制条款的最终规则,来探讨目前竞业限制案件司法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主体适用问题。

  一、典型案例介绍

  2024年4月30日,最高院发布了六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两个案例涉竞业限制纠纷,案例三涉及竞业限制主体适用问题:竞业限制协议不能限制非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

  基本案情

  李某在某公司从事推拿师和培训师工作,双方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李某离职后两年内有竞业限制义务。李某离职后,入职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房工作。某公司主张李某掌握该公司的客户资料、产品报价方案、培训课程等信息,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主张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法院观点

  审理法院认为,李某系某公司的推拿师及培训师,不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李某掌握的客户资料是提供服务过程中必然接触到的基本信息,例如客户名称、联系方式等;李某接触到的产品报价方案对服务的客户公开,潜在的客户经过咨询即可获得;某公司提供的培训课程虽然为自己制作的课件,但课件内的知识多为行业内中医小儿推拿的常识性内容。此外,李某在公司工作期间通过培训获取的按摩推拿知识及技能也是该行业通用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某公司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李某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到该公司的一般经营信息,而非核心经营信息。在正常履职期间仅接触用人单位一般经营信息的劳动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某公司主张李某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竞业限制人员,证据不足。审理法院判令驳回某公司要求李某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规制不正当竞争,而非限制人才在企业间的正常流动。实践中,竞业限制条款存在适用主体泛化等滥用现象。部分用人单位不区分劳动者是否属于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人员,无差别地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约定高额违约金。劳动者往往囿于用人单位的优势地位,无法拒绝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后进入有竞争关系的新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高额违约金,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人民法院认定不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即使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也无需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不仅要审理新用人单位与原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更要审理劳动者是否属于应当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旗帜鲜明否定侵害劳动者自主择业权的违法竞业限制行为,畅通劳动力资源的社会性流动渠道。

  深圳中院于2024年5月1日也发布了六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二涉及竞业限制主体适用问题。深圳中院认为:员工梁某在职期间的工作岗位是售后维护技术员,属于基层员工。作为基层的售后维护技术员,负责售后的安装及维修,一般而言,不可能掌握企业的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在B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梁某掌握其技术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情况下,梁某不应属于法律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因此,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除了今年五一前后发布的典型案例,2024年2月,苏州中院发布的竞业限制十大典型案例中的第一个案例也是关于主体适格问题:用人单位与不适格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苏州中院评价该案件的典型意义:“竞业限制制度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竞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且抑制知识溢出与自由竞争。由此,我国劳动合同法通过主体限制的方式来防止竞业限制适用的不当扩大,以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自由竞争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平衡。本案对劳动者是否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进行严格审查,认定竞业限制主体泛化不符合竞业限制立法宗旨与规制目的,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

  二、竞业限制适格主体司法审查问题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然而,近年来我国竞业限制的签署范围与美国一样,也出现了泛化现象,呈现向普通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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