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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北京参保人可获取2023年度社保对账单

  今天,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只要2023年当年存在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且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为正常缴费或暂停缴费状态的参保人,从2024年4月1日起,可通过多种渠道获取《2023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



  为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今年北京市继续优先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yltc-home),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合作银行网点自助机及手机银行等途径,查询、打印2023年度电子版社保对账单。



  参保人在获取电子版对账单后,应核对2023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4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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