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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取消服务机构申报工伤费用全部纸介材料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发布《关于取消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申报工伤保险费用纸介材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4年2月1日起,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向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区经办机构”)申报持卡就医工伤保险费用时,5项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全部取消,服务机构仅需通过系统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即可,进一步简化及规范服务机构申报工伤保险费用的流程和材料。

 

  《通知》实施后,服务机构申报工伤保险门(急)诊费用时,不再报送《北京市工伤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申报表》1种纸介材料。在申报工伤保险住院类费用时,不再报送工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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