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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渠道为流动人员转递档案

  • 公布日期: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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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进一步规范和畅通档案转递渠道,近日,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合作,将在北京市新开通以“特安邮件”为标准的邮政特快专递档案通道。在原有机要通信、专人送取两种方式转递档案的基础上,依据档案内容和转递去向,企业群众可选择邮政专递方式寄递档案,让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和邮政部门帮办跑腿,代替安排专人送取,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档案转递安全。2024年1月起,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将同步启动邮政特快专递寄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北京市其他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种渠道免费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和邮政特快专递三种渠道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需要注意的是,曾从党政军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转出,或拟转往上述单位的人事档案,仍应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递。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档案,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方式在各类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转递。办理档案转出时,工作人员会根据档案内容、转递去向确定档案的转递方式。

 

  另外,还需提醒企业和办事群众,北京市档案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不收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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