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案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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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18.10.20
【正文】
涉诉案件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法律纠纷处理效率,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它集团其它分公司、子公司和关联企业可参照执行。以下简称“公司”。
3. 术语(说明)
3.1. 法律纠纷
系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诉诸法律解决的民事、刑事纠纷,以及公司与行政机关之间因为行政处罚等而产生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
3.2. 外来法律文件
由公司外部主体生成、递送的说明法律问题、提出权利主张、涉及法律纠纷等与法律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函件、律师函、法院传票、其他法律文书等文件。
4. 工作职责
4.1. 业务部门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公司益利受损或法律纠纷时,各系统/中心均应向法律事务部及时报备,积极配合法律事务部开展收集调查等工作,确保提早防范和及时有效处理。
4.2. 总裁办
4.2.1. 审核并监督法律纠纷的处理。
4.2.2. 法律事务部:法律纠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商务谈判和法律谈判,指导业务部门化解法律风险,受理并处理业务部门提报的法律纠纷与涉诉案件;定期对公司法律案件进行梳理、检查,不定期发布常见、突出的法律纠纷处理指引,建立、完善案件预警机制。
5. 工作程序
业务部门:提交《法律纠纷处理申请表》
法律事务部:受理、审核
法律事务部:反馈业务部门或呈报集团总裁
法律事务部:跟进处理、归档存管
5.1. 处理申请
5.1.1 各系统/中心发生法律纠纷或接收外来法律文件时,需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支持或确需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提报;特别紧急的,如接到法院、仲裁机构的应诉资料,或律师函等,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提报。
5.1.2 各系统/中心在提报时应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填写《法律纠纷处理申请表》(详见:附件一),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送分管最高领导审批后移送法律事务部。申请部门需保证案情和相关材料的有效和真实,如若提供虚假资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1.3 《法律纠纷处理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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