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检护民生”在行动——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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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24.04.30
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检护民生”在行动——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2024年4月30日)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最高检发布了一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包括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对困难劳动者依法支持起诉、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等,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
记者: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请问发布这批案例的考虑是什么?
答:恰逢“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全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这是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谈一谈发布这批案例的三点考虑。
一是,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将劳动者权益保障作为做好检察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最高检发布这批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引导全国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劳动争议等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更加主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二是,检察机关要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重点人群及民生热点确立了11项行动重点,其中第一项重点内容就是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机关将以发布此次典型案例为契机,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三是,各地检察机关要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切实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这批典型案例只是检察机关办理涉劳动者案件的一个缩影,全国检察机关将持续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通过办好包括涉劳动者权益保护在内的每一个民生案件,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记者: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办理力度。我们也注意到,受后疫情时代经济缓慢回升等因素影响,因经营遇到严重困难而导致欠薪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刑事案件时有哪些考虑?刑事检察部门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如何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呢?
答: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办理力度,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不断加强能动履职,最大程度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拿到工资,保障最基本的民生底线,对此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我们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全国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强化立案监督等方式依法履行检察办案职能,聚焦打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等恶意欠薪行为,有效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震慑作用。2024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260件、264人,依法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99件、936人,依法提起公诉222件、240人。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加强联系,与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7件53人,有效避免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拖延懈怠侦查等问题的发生。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优先、及时、足额支付。2024年1至3月,检察环节共追讨欠薪2700余万元。
我们立足准确把握“三个善于”,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践中,因后疫情时代经济缓慢回升等因素影响,一些小微企业因经营遇到严重困难而导致欠薪情况时有发生。在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帮助劳动者追欠挽损的同时,注重把握好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真诚认罪悔罪、尽力足额补救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因涉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进而更好维护劳动者薪酬权益,避免引发新的次生矛盾。精准确定打击对象,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欠薪数额未达法定追诉标准的,或并非属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恶意欠薪行为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落实宽严相济,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审查逮捕条件,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逮捕条件、确有逮捕必要的依法批准逮捕,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024年1至3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无逮捕必要不捕161人。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单位)真诚认罪悔罪、尽力足额补救支付劳动报酬、及时开展企业合规整治的,依法作出不诉决定317件392人。
我们注重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推动权益保障的常态化、制度化。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四大检察”的协调配合,加快线索流转移送,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在强化内部协作的同时,注重横向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此外,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促进诚信建设。2019年以来,最高检已连续五年发布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共计27件,通报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的工作情况与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以案释法,促进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提高企业法律意识与合规建设,促进用工单位和个人守法经营,彰显司法机关聚焦人民群众关切、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坚强决心。
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持续把依法惩治恶意欠薪作为“检护民生”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等办案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根治欠薪提供司法保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普通劳动者的根本利益。
记者: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来看,涉及劳动者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反映出哪些问题?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民事检察部门将如何进一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答: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型的关键时期,劳动者不仅在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保护方面有了更高要求,互联网共享经济催生的新业态行业用工模式也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检察机关受理的涉劳动者案件数量也日益增加。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类的劳动争议案件1400余件,其中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0余件,提出抗诉近30件;受理的涉劳动争议支持起诉案件1.4万余件,对此检察机关支持起诉7400余件,其中涉及农民工的6300余件。
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实际来看,劳动争议案件反映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权益保障制度不到位,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多发。从检察机关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来看,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四类纠纷的比重达73.5%,有关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薪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妇女“三期”权益保障、职业病患者工伤认定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二是农民工欠薪问题时有发生,劳动监管措施落实不够有力的情况较为突出。从检察机关受理的大量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看,农民工特殊工资支付制度并未充分落实,事后处罚效果不佳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新业态就业人员法律地位不清,社会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新业态就业人员与平台企业就确认劳动关系、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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