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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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25.08.25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5年8月25日在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6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法制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常委会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代表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会同市人大社会委和市司法局、人社局,在社会委修改建议稿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认真研究和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分送市委社工部、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17家市直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先后组织召开3场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和区政府、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网约配送员代表意见;会同市政协社法委召开立法协商专题会议听取部分政协委员意见;专项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意见;就法规涉及的主要问题制作调查问卷,通过各相关部门和平台企业发放给网约配送员,收集反馈意见427份;赴中央社工部、人社部汇报立法工作情况并征求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再次会同相关单位,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8月12日,法制委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统一审议,通过了草案修改稿。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围绕网约配送员这一新就业形态群体开展“小切口”立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草案修改稿共二十三条,聚焦强化政府职责、明确企业责任、完善支持保障等重点内容,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回应核心诉求。聚焦算法规则、薪酬支付、工作强度、保险保障等影响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突出问题,优化制度设计,规范企业责任,着力破解实践难点痛点。二是紧扣重点环节,完善支持保障。围绕优化服务设施、加强职业培训、发挥工会职能、建设一站式平台、规范信息收集利用等方面进行系统规定,形成多方协同配合的保障合力。三是细化具体举措,彰显立法温度。针对实践中与网约配送员紧密相关的休息权保障、提供停靠配送便利、综合服务网点建设等进行专门规定,营造关心关爱网约配送员的社会氛围。
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意见,为了规范企业履行用工主体责任,法制委经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建议在草案第三条第二款增加“平台企业应当对平台用工合作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监督”的表述;在草案第十七条第一款增加“算法规则”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进行智能监测的内容,并将相关信息“定期发布”修改为“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为了保证法规的有效实施,参照《劳动监察保障条例》等规定,增设法律责任条款,针对企业违反规定“未与网约配送员签订书面协议”、“未按照规定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未按照要求提供网约配送员身份信息、接单信息等用工情况”三类情形,分三款进行表述,作出罚则规定。(草案修改稿第三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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