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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2025)

【法宝引证码】 CLI.12.918639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5〕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2024年12月31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2024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2元。
  调整后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973元,其中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2059元。
  二、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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