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劳动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收藏 打印 分享

下载格式:

  • 全文:
保留字段信息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构建“检察+人社”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

【法宝引证码】 CLI.13.9185621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构建“检察+人社”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协作机制的意见
(济检会〔2025〕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推动劳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的协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建立“检察+人社”协作机制,共同构建劳动者权益保护新格局,更好服务保障强省会发展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重点领域,通过构建常态化、制度化协作机制,实现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人社部门行政执法有效衔接。重点解决农民工欠薪、虚假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缴纳纠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突出问题,推动劳动纠纷源头化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维权原则。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化解劳动纠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营造依法用工、依法维权浓厚氛围,积极打造安全稳定、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资源整合原则。紧密围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职能和人社局密切联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优势,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协作,实现力量资源的科学配置和优化组合,形成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
  (三)坚持系统思维原则。综合运用法治教育、矛盾调处、司法办案、司法救助、诉讼监督等手段,积极构筑多管齐下、立体覆盖、全程贯通的多元化劳动保护体系,突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地位、力度和实效,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三、工作机制
  全市检察机关与人社局共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线索移送机制、专家咨询
······
© 北大法宝:(www.pkulaw.cn)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是全国目前数据最丰富、内容最权威、功能最强、更新最快、用户最多的综合法律信息平台。劳动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