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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关于促进雇主责任险更好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强化中小企业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指引

【法宝引证码】 CLI.13.8910219

北京金融法院关于促进雇主责任险更好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强化中小企业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指引
(2025年7月)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当雇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如果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雇主支付保险赔偿金。作为责任保险,它帮助雇主转移赔偿风险,客观上也兼顾第三方利益,保障雇员获得赔偿。通过分散风险,促进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为了帮助保险公司、雇主和雇员更好地理解、运用雇主责任险,充分发挥其保障作用,特推出本指引。
雇主责任险的基本概念与定位

  1.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关系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社会保险,为劳动者遭受工伤伤害提供基础保障,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劳动者便能依规获赔。雇主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是企业自主选择购买的补充保障。企业即便为员工参保了工伤保险,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如工伤赔偿不足、需承担额外责任时,雇主责任险可填补缺口,二者相互补充,全方位守护企业与员工权益。
  2.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
  雇主责任险主要保障企业雇主。这里的雇主涵盖各类大中小型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一旦雇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遭遇意外或患上职业病,依照法律规定雇主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会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雇主支付赔偿金,减轻雇主经济压力,助力企业平稳运营。
  3.雇主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的关系
  雇主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易混淆。意外伤害险属于人身险,保障对象是雇员个人,只要发生意外事故,无论责任归属,雇员都能按合同约定获赔;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保障雇主的赔偿责任,只有当雇主依法对雇员伤害负有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才会赔付。比如,雇员在节假日自己意外摔伤,意外伤害险可能理赔,但一般情况下雇主对雇员该种情形下的人身损害并无法定赔偿责任,该事故便不在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
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需要注意的问题

  1.雇主作为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必须遵循保险利益原则。这意味着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雇主与保险标的需存在法律认可的利益关联。企业确实因雇员伤害面临经济赔偿责任时,才能获得保险赔偿。企业投保时,务必如实申报与雇员的雇佣关系,确保保险合同合法有效。此处应当注意两点。一是该保险利益判断的时间节点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雇主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的是,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以保险发生时为准,而非投保时。二是要求具有保险利益的主体是被保险人,而非投保人。而为防范道德风险,人身保险合同中需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明确投保目的,准确区分雇主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企业投保前,要明晰自身需求。避免混淆雇主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不同险种保障重点不同,若企业希望分散自身赔偿风险,应当选择雇主责任险;若希望给员工提供额外福利保障,意外伤害险更为适合。只有精准定位需求,才能购买到契合企业实际的保险产品。
  3.购买雇主责任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障范围和免责事由。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关键,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时,最好逐字逐句认真研读。要清楚保险保障范畴,知晓哪些情况可获赔、赔偿额度;更要深入了解免责条款,清楚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例如,有些条款规定员工酒后工作发生意外不赔,企业若未留意,后续理赔易起纠纷。有些保险条款的表述专业性较强,对于不理解的条款,一定要做到不懂就问,不懂再问,直到确实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避免日后因为条款理解的分歧产生纠纷。
  4.直接向保险机构购买雇主责任险。
  有些企业为了便利,通过中间环节购买雇主责任险,这样做存在较多风险。这种操作模式下,通常中介机构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对产品的介绍,对条款的解释说明通常都会面向投保人,因此雇主作为被保险人可能不能购买到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由于多出了中间环节,对条款的提示说明等信息通过转手传递,可能存在偏差,造成信息不对称,为日后的保险理赔埋下隐患。此外,一些中间环节在投保、理赔等诸多方面,可能存在不规范情况,诸如虚假宣传、欺诈等,最终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为规避中间环节问题,企业最好直接从正规保险机构购买雇主责任险。通过正规渠道投保,既能确保保险产品真实合法,又能享受专业保险服务。
  5.投保时应准确的填写雇员的工种。
  企业投保时,要如实准确填写雇员工种。保险的本质是分散风险,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何种费率承保雇主责任险,与雇员所从事的职业具有直接关系。不同工种工作风险不同,保险费率也有差异。比如高空作业风险远高于办公室文员,保费相应更高。企业若故意隐瞒或错填工种,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以不实申报为由拒赔,企业有可能无法实现保险目的,无法获得理赔。
  6.雇主责任险履行过程中,如果雇员所从事的工种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提升,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因危险程度显著提升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依法可以不予理赔。在雇主责任险合同履行期内,若雇员工种变动,企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工种改变意味着风险程度变化,保险公司需重新评估风险、调整保险费率。企业若未及时告知,后续出险,保险公司可能依实际情况减少赔偿甚至拒赔。
  7.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企业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企业要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及时,保险公司才能迅速启动理赔程序,收集证据,加快理赔速度。若报案过晚,可能致使证据灭失、事实难定,影响理赔进度,甚至因超报案期限遭保险公司拒赔,给企业带来不必要损失。
  8.向保险公司主张雇主责任险理赔需要以已经实际向雇员履行赔偿责任为前提。
  雇主责任险是责任保险,保险法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企业向保险公司申请雇主责任险理赔,需先实际向雇员履行赔偿责任。即企业不能一边向保险公司索赔,一边拖欠员工赔偿金。企业只有先赔付员工,凭赔偿凭证,才能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是保险理赔损失填平原则的应有之义。
保险机构经营雇主险需要注意的问题

  1.加强保险机构内部的协调统一,确保对雇主责任险条文理解的一致性。
  在实践中,存在保险产品研发端、保险销售端、保险理赔端业务人员对保险产品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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