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
河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办〔2025〕3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水利水电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省水利厅协商一致,2024年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根据2024年度水利水电专业的职称评审情况,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实际,我们对《河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05月29日
河南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科学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调动工程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促进水利水电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水利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相关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
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将水利水电专业分为科研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三种基本类型,建立不同岗位的评价机制。
一、科研设计类包含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科研、规划、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程建设类包含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检测、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运行管理类包含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运行日常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文水资源、农村水利水电、水土保持、水利移民、技术咨询、水利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评审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任现职以来在规定的年限内连续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四、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学历、聘任年限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或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 2 年。
(二)具备大学本 (专) 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或预备技师班、或技师班)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 4 年。
(三)中专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 5 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
(五)在技能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技术能手"获得者。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且聘任工程师满 2 年。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预备技师班(或技师班)毕业,取得并聘任工程师满 5 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4 年。
(四)在技能岗且从事本专业的“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第三章 评审条件
专业理论知识
一、申报工程师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熟悉本专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
(三)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相关专业知识。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对本专业具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
(二)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
(三)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工作能力与经历
一、申报工程师应具备的工作能力:
具有编制工程计划或实施方案,撰写技术总结或技术报告的能力;具有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从事科研设计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助理工程师聘期内,具备完成小型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科研设计类工作的能力。
(二)从事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助理工程师聘期内,具备完成小型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类工作的能力。
(三)从事运行管理类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助理工程师聘期内,具备完成小型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运行管理类工作的能力。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的工作能力:
具有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省级科研项目或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以及指导和解决工程技术中关键性、复杂性、疑难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且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从事科研设计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师聘期内,具备完成中型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科研设计类工作的能力。
(二)从事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师聘期内,具备完成中型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类工作的能力。
(三)从事运行管理类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师聘期内,具备完成中型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类工作的能力。
业绩与成果
一、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申报工程师职称,任助理工程师期间业绩与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 3 条(其中至少具备前 7 条中的 1 条):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1 项以上;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行业大型企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或三等奖 2 项。
(二)获得省部级工程奖 1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2 项以上。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行业专业大赛或创新创业大赛奖 1 项以上。
(四)参与编制本专业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 1 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
(五)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 1 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2 项以上。
(六)参与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 1 万字;
或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
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 2 万字,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七)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10 名),完成 1 项省辖市级以上批复的水利水电工程科研项目,经省辖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通过省辖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10 名),完成 3 项以上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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