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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免去刘莹等46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法宝引证码】CLI.4.5341417

司法部关于免去刘莹等46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司发通〔2026〕23号




北京、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贵州、甘肃、新疆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刘莹等46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46人公证员职务:


  北京市


  刘 莹


  内蒙古自治区


  莎丽君 王爱勇 薛佳惠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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