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法宝引证码】CLI.4.5331694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2025.12.15
- 施行日期:2025.12.15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15日)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点,除了纠治“四乱”等执法突出问题,还要整治执法人员行为不当、执法标准不一致、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边界模糊等问题,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发布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权力边界和行为规范。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集中呈现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强化个案纠偏的同时注重机制建设的多种做法,体现了行政执法监督在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标准不一致、纠正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的作用。
一是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守住公平廉洁底线。针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破坏市场公平、严重违反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的行为,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坚持依法从严查处、标本兼治,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案例1中,甘肃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查实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违规干预商户经营、推销亲属代理产品的行为,责令该局对涉事人员诫勉问责、开展执法作风整顿,切实斩断“公权私用”链条。案例2中,湖南某县市场监管局对执法人员“吃拿卡要”问题勇于自查上报,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对涉事人员严肃追责,以个案警示带动全系统作风转变。
二是监督执法制度落实,消除日常管理盲点。针对不执行罚缴分离、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以督查问责确保法律规定严格落实。案例3中,黑龙江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监督市卫生健康局纠正违规收缴、留存罚款问题,严格落实罚缴分离要求,防范资金截留风险。案例4中,江西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针对县农业农村局查封、扣押财物管理混乱问题,督促其全面清查涉案财物、完善全流程管理台账,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实现涉案财物“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处置合法”。
三是统筹协调执法标准,破解依据适用难题。针对行政裁量权基准、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和企业无所适从的问题,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通过联合会商,加强层级联动,避免企业因标准差异遭遇不公平对待。案例5中,浙江某市依托“城市会客厅”政企沟通机制,针对企业反映的标准选择难题,多部门联合,与行业专家共同“现场问诊”,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案,为企业大幅降低整改成本。案例6中,山西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发现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省市联合推动修订行政裁量权基准及相关解释,从源头上消除裁量偏差。
四是严格执法权责边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针对越权异地执法、向第三方违规授权问题,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坚持个案整改与机制建设并重,将整治成果固化为长效制度。案例7中,山东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提级监督下级综合行政执法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并组织开展同类问题排查整改,明确管辖规则,从制度机制上遏制越权执法、重复处罚等执法乱象。案例8中,江苏某县级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监督街道办修改完善采购方案,避免将行政检查委托第三方实施,并明确第三方服务负面清单,将合法性审查嵌入采购流程,推动规范执法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转变。
下一步,司法部将持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地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聚焦企业新诉求、执法新难点,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推动专项行动从集中整治向常态化规范延伸,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目录
甘肃某区监督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违规干预市场经营案 湖南某县监督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违反执法行为规范案 黑龙江某市监督卫生健康局未执行罚缴分离案 江西某县监督农业农村局查封、扣押财物管理不规范案 浙江某市指导解决设备安装采用标准不一致案 山西省监督指导文化市场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案 山东某市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局违规异地执法案 江苏某县监督规范采购第三方服务案
案例一
甘肃某区监督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违规干预市场经营案
【关键词】
以权谋私 干预市场经营活动 公平竞争 诫勉谈话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12345便民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向甘肃某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通报,有群众反映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王某滥用其执法人员身份,要求某商户安装王某亲属代理的某品牌共享充电宝,涉嫌以权谋私,干预市场经营活动。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此问题依法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通过调阅案卷、书面核查、询问相关人员查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王某,工作中通过“打招呼”方式向某商户施加压力,暗示商户安装王某亲属代理产品的行为属实。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向区城市管理局下发监督意见,责令区城市管理局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城市管理局核实相关情况后,对王某作出诫勉谈话处理,责令其在全局会议作书面检讨。在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全程督导下,区城市管理局深入整改,全面整顿城管队伍执法作风,严禁执法人员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商户投诉24小时核查机制,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共享充电宝行业竞争秩序。
【典型意义】
行政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干预市场经营活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这也是近日印发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明令禁止的。本案中,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严谨调查,查明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区城市管理局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后续监督过程中,推动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规范行业竞争秩序,斩断公权私用链条,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保障了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案例二
湖南某县监督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违反执法行为规范案
【关键词】
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吃拿卡要 部门自查 监督合力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湖南某县市场监管局在专项行动自查环节,主动向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报告,2024年该局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索要、收受商户红包礼金,涉及餐饮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多领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针对县市场监管局报告的情况,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根据相关问题线索,向该县20余家商户调查了解情况,发现县市场监管局自查情况属实,有16名行政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对涉案的16名执法人员作出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处理,并督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纠治工作。同时,将问题线索移送至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在县纪委监委和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的共同监督下,县市场监管局迅速按要求全面整改,对相关人员予以撤职或调离执法岗位,并责令退还红包礼金。组织廉政专题培训,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该案处置情况。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扫码入企”制度,梳理执法流程中易发生“吃拿卡要”的环节,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负面清单。
【典型意义】
行政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行为损害企业群众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地方营商环境,必须从严查处并加以规范。本案中,县市场监管局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刀刃向内,勇于自查并报告存在的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执法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形成监督合力,有效发挥了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贯通协作的互补效应。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整改,以个案警示带动建章立制,有力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各项措施要求落实落地。
案例三
黑龙江某市监督卫生健康局未执行罚缴分离案
【关键词】
罚缴分离 违规留存 上缴国库 限期整改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黑龙江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案卷评查发现,市卫生健康局对某医院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中,要求被处罚医院将罚没款缴至市卫生健康局下属执法机构账户,直到14天之后才将罚没款上缴国库。针对此问题,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监督处理】
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经调查核实,市卫生健康局对该医院罚款1.5万元,明显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68条、第69条所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收缴罚款的情形,违反处罚法第67条关于罚缴分离的规定。并且该笔罚没款在该单位账户留存14日,违反罚没款上缴国库有关规定。对于市卫生健康局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责令其限期依法整改。按照监督要求,市卫生健康局及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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