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4.5330977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2025.12.02
- 施行日期:2025.12.02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农业农村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项目
大赛共设置农业经理人、动物检疫检验员、农机修理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农产品经纪人、家畜繁殖员、农作物植保员8个职业(工种)赛项。 组织领导
第七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实施。成立大赛组委会(见附件1),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见附件2),承担组委会有关具体工作。根据比赛项目分别成立赛项组委会,负责本赛项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赛项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发布。 参赛选手
大赛选手主要面向从事农业经理人、动物检疫检验员、农机修理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农产品经纪人、家畜繁殖员、农作物植保员等职业的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
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及参加第四、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参加第六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各赛项组委会要认真做好选手实名制信息审核工作,对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大赛形式
大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由各赛项组委会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等部门具体实施。决赛原则上集中举办,以省份为单位组队参加,由大赛组委会协调各赛项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时间安排
选拔赛计划于2026年9月上旬之前完成。决赛时间拟定于2026年10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以各赛项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以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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