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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5.5326414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过试点探索,启动实施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是中国科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支持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有关人选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本计划支持对象的培育期不超过2年。
  二、推荐渠道
  各全国学会和各省级科协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具有推荐资格的机构开展推荐工作。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人选推荐工作。
  具有推荐资格的机构包括全国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以及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有成立基层科协组织的高校、院所和企业。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但未成立基层科协组织的单位,省级科协可设置候选人自荐通道,按照遴选条件严格把关,自荐名额不超过推荐名额的30%。对于博士生特别集中的地域、学科领域,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推荐人数。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上报
  本计划依托“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开展工作,服务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1.候选人
  候选人访问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申报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请候选人详细了解学会详情后,选择3—5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候选人仅可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具体以服务平台提示为准。如候选人选择自荐通道,将由服务平台自动关联所在区域省级科协进行推荐,具有推荐资格的机构无须系统操作。
  候选人提交时间以各推荐渠道要求为准。
  2.具有推荐资格的机构
  (1)全国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无须进行系统操作,推荐工作统一由全国学会组织开展。
  (2)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基层科协组织需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推荐单位”角色,待候选人在线填报并提交材料后,在线审核候选人材料,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提交本单位推荐工作报告(PDF盖章版,报告模板从服务平台下载)。
  3.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
  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推荐单位”角色,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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