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2025.09.25
- 施行日期:2025.09.25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决策部署,落实全总创新实施“559"工作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工作安排,按照2025年“工会帮就业"行动计划,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开展“阳光就业"行动,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重点面向2025年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同时兼顾转岗待岗职工、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就业群体。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实施就业帮扶不少于25万人,提供就业服务不少于100万人次。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服务对象需求摸排。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共享2025届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信息,摸清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依托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广泛了解转岗待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服务需求。各级工会通过送清凉、常态化送温暖等活动,联系困难职工家庭及各类就业困难群体,了解就业帮扶意向和需求。
(二)组织人岗高效匹配。各级工会根据服务对象名单,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精准触达服务对象,帮助有就业需求的求职者下载“职工之家"APP,并在“就业帮扶云"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就业意向地、求职意向等关键信息,提交就业帮扶申请。动员产业工会委员单位企业、劳模企业、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提高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单位等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就业岗位、就业见习岗位并在线上发布相关招聘信息。根据劳动力供需情况,各级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线上专场招聘活动,运用就业直播、远程面试等招聘模式,促进人岗精准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工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举办“小而美"、“专而精"的线下招聘活动。
(三)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对离校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普遍提供“1131"实名就业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结合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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