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国机房资〔2025〕14号
- 公布日期:2025.09.24
- 施行日期:2025.09.24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国机房资〔2025〕1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劳资部门: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会办〔2025〕13号),为做好中央国家机关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请各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相关规定,确定每位职工的工资总额,将职工2024年月平均工资作为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
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811元;自2025年9月1日起,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54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78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可自主选择。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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