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六届执业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选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中估协发〔2025〕9号
- 公布日期:2025.06.30
- 施行日期:2025.06.30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关于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六届执业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选的通知
中估协发〔2025〕9号
各会员: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第五届理事会已届满。经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批准,中估协拟于2025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开展理事会换届工作。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启动中估协第六届执业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会员代表参选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中估协执业个人会员(具有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整合后的房地产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5.需在第五届理事会任期内按规定履行了会员义务;
6.具有行业、地域和专业代表性;
7.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出席会员代表大会。
(二)理事候选人参选条件
1.满足会员代表参选人条件;
2.活跃在行业一线,且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
3.愿意承担本会工作;
4.能够按时出席理事会。
(三)推选人条件
1.中估协执业个人会员(具有土地估价师、职业资格整合后的房地产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2.需在第五届理事会任期内按规定履行了会员义务。
二、名额限制
根据中估协章程规定,第六届会员代表原则上不得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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