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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青年驿站”作用助力青年求职就业的指导意见

【法宝引证码】CLI.5.5230356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青年驿站”作用助力青年求职就业的指导意见
(中青办联发〔2024〕3号)


  为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纵深实施,总结各地在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实践中探索的有益经验,有效发挥“青年驿站”在促进青年求职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青年发展获得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青年工作原则,突出就业优先导向,进一步规范和推广各地“青年驿站”建设经验,逐步建立部门协同指导、社会共同参与、资源充分整合的格局,形成多主体供应、多要素聚集、多功能实现的综合服务平台,让青年在城市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
  二、服务对象
  本意见所指的“青年驿站”,是解决青年求职就业过程中过渡性住房需求的公益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青年可申请在“青年驿站”享受不少于3天的免费住宿。“青年驿站”以异地求职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为重点服务对象,可适当拓宽至35周岁以下求职青年,兼顾“返家乡”社会实践大学生、就业见习青年和创业青年等群体。各地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延展免费住宿天数,或在入住满3天后实行租金折扣、阶梯式减免等方式,满足青年实际需求。
  三、建设目标
  以全国和省级青年发展型城市试点城市为重点,逐步联系指导一批稳定运营、安全优质、公益普惠的“青年驿站”,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成为助力青年就业、促进青年发展的示范性实事项目。
  四、主要任务
  (一)合理布局站点。按照“青年在哪里集聚,站点就建在哪里”的原则,优先在热门商圈、交通枢纽、人才市场、产业园区等交通便利、青年集聚、方便求职的区域规划建设“青年驿站”。广泛整合各方资源,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多渠道筹措驿站房源,原则上每个站点可稳定提供床位不少于20张。
  (二)规范运营管理。原则上使用“青年驿站”名称,因历史原因或已在当地形成品牌效应的,可继续使用包含青年元素的原有名称。开发线上入住申请平台,在团属网站媒体、12355青少年服务台、招聘会、招聘网站等平台开通推广、咨询、转接服务,方便青年获取驿站信息。制定入住公约、安全守则等日常管理制度,依托合法合规、具有专业资质的管理团队,负责站点日常管理及运营保障。具备条件的,可联合保险机构为入住青年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当地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资源支撑、协同开展服务项目和活动。
  (三)助力青年就业。依托“青年驿站”常态化开展岗位推介、政策解读、职业规划、求职能力培训等服务,为入住青年提供驿站服务指南、岗位招聘信息、政策宣传汇编、城市推介手册等服务资料。对接人才市场、产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就业资源,邀请当地用人单位进驿站举办招聘活动、提供职业指导,增加入住青年就业机会。
  (四)拓展服务功能。在具备条件的站点,建设青年之家等党团工作阵地,通过开展主题党团日活动、志愿服务、心理咨询、交友联谊等,寓思想引领于服务之中,有效扩大组织覆盖。在满足短期居住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站点配置图书室、共享厨房、自习室、健身房、12355服务站点等设施空间。积极衔接政务服务、交通出行、文旅休闲等属地政策资源,探索推动入住青年同等享受本地青年各项普惠政策。
  (五)加强跟踪联系。衔接团干部密切联系青年工作机制,经常深入驿站现场办公调研,及时帮助青年解决合理诉求,增进情感认同和组织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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