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审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全国审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4.5012151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2021.04.23
- 施行日期:2021.04.23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全国审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全国审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审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41,以下简称审信标委)秘书处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观察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重点面向与审计信息化有关的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组织、社会审计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等院校、使用单位、行业协会等机构征集观察员,人数不限。
有关审信标委相关情况及观察员权利与义务,见附件1。 观察员条件
根据审信标委章程第二十六条要求,观察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专业相关工作3年以上。 申请材料报送
填写《全国审计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纸质材料),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另提供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5月21日前寄至审信标委秘书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审信标委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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