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20号—关于人大代表资格确认、终止的公告
【法宝引证码】CLI.1.353228
- 制定机关:
- 发文字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20号
- 公布日期:2021.02.28
- 施行日期:2021.02.28
- 时效性:
- 效力位阶:
- 法规类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二十号)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选胡昌升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王清宪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多来提曼·开米克(塔吉克族)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胡昌升、王清宪、多来提曼·开米克的代表资格有效。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邓沛然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立科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邓沛然、王立科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3人。
特此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28日
2021年2月2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补选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胡昌升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2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胡昌升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2021年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安徽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王清宪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1年2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补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县中塔郎库里军警民联合执勤工作站辅警、护边员多来提曼·开米克(塔吉克族)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胡昌升、王清宪、多来提曼·开米克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并予以公告。
由河北省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北省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邓沛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1年2月1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邓沛然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江苏省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责令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21年2月20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立科的代表资格终止。
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3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1年2月27日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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