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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使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5.349567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使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和中国残联领导同志要求,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残疾人就业大数据,中国残联将进一步加强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使用推广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做到服务对象全覆盖。
  依托平台为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和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全流程服务信息档案,通过多维度、可视化的展现,实时、全面、清晰的掌握就业需求、趋势、就业情况与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有效支撑就业服务的实施、管理和决策。
  (二)打造一站式就业服务。
  将本地个性化业务或服务需求转移至线上,使本地化平台与中国残联平台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网络化,残疾人和用人单位通过平台便捷获取政策宣传、职业能力评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岗位开发等一站式服务。
  (三)构建全域性服务体系。
  构建涵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和社会机构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推动线下线上业务相结合,鼓励各类就业基地、培训基地等机构通过平台参与服务。拓展网站端、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实现线上服务同步联动。
  (四)提供精准高效就业服务。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标准体系,统一业务流程和规范,对服务流程、服务效果等重要节点实现留痕,形成就业服务工作档案。对各类残疾人和用人单位就业服务需求、职业培训等信息实行动态化管理,纵向与全国数据实现互联互通。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实现专业、精准、高效的就业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完成本地化平台落地工作。
  各省级残联要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本地化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营。一是及时启动本地化平台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与时间表,厘清本地化平台业务与服务事项清单,整合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与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二是以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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