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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新有生态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葛明珠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宝引证码】 CLI.C.324373984
  • 案由:
  • 案件字号:(2021)辽06民终1586号
  • 文书类型:
  • 审结日期:2021.09.13
  • 审理程序:
  • 权责关键词:
  • 本院观点:葛明珠与新有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已经一审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辽0681民初1484号民事裁定所确认,该裁定基于对葛明珠与新有公司在2019年7月27日至10月2日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以葛明珠未履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为由,裁定驳回了葛明珠基于劳务关系向新有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春有主张给付劳动报酬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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