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
2026.03.23 - 施行日期:
2026.03.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法规类别:
劳动工会 > 工会
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苏体综〔2026〕6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各高等院校,各设区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厅、局、企业)工会:
《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26年3月23日
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体育事业改革,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6年在连云港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设青少年部、高校部和职工部。
(二)青少年部竞赛项目
体操(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乒乓球、羽毛球、举重、射击、游泳(游泳、跳水、花样游泳)、击剑、跆拳道、网球、拳击、柔道、田径、赛艇、足球、篮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排球、沙滩排球)、手球、棒垒球、曲棍球(女子)、橄榄球(女子7人制橄榄球)、摔跤(自由式、古典式)、自行车、射箭、武术(套路、散打)、皮划艇(静水)、帆船、高尔夫球、攀岩、滑板、马术、现代五项、霹雳舞、速度轮滑、空手道34个大项和快乐体操、趣味田径2个学校组少儿体适能项目。
(三)高校部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排球、沙滩排球、气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棒垒球、健美操(健美操、啦啦操)、武术、跆拳道、轮滑、龙狮、龙舟、飞镖16个大项。
(四)职工部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拔河、龙舟、定向越野、飞镖9个大项和大众体育、工间操(舞)等综合性体育项目。
(五)小项设置另文印发。
三、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
1.青少年部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
2.高校部以各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
3.职工部以各设区市总工会、省有关产业(厅、局、企业)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
(二)报名报项
报名报项按各部竞赛办法和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代表团官员
代表团官员包括团部官员(团长、副团长、团部工作人员)和运动队官员。团部官员根据开闭幕式期间参赛运动员总数按比例配备(含正编和超编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另行确定;代表队官员配备办法按单项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到和离会
代表团团部官员开幕前1天报到,闭幕后1天离会;代表队官员报到和离会按单项竞赛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费用
代表团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正编人员的住宿、交通和伙食等费用由大会组委会承担,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各代表团须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四、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江苏省学习、工作的华人、华侨。
2.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办理人身意外保险,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3.符合各部竞赛办法及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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