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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根据《中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和执照转移
第二章 考试准备
第三条 【考试计划】核电厂考委会应制定考试计划,保障考试需要的人
第四条 【保密要求】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与现场考试相关的文件及实
第五条 【人员准备】 每次考试前至少6周,核电厂考委会应成立试题
第六条 【考试范围】现场考试主要考核对现场系统(含设备)的在线、
第七条 【试题场景】考试试题应为1个综合性场景,考试时间不少于4
第八条 【考点类型】 试题应不少于12个考点,按类型分为重要次序
第九条 【考点内容】 考点内容包括沟通、文件准备、操作、观察和指
第十条 【试题要素】 考试试题应包含以下要素:
第十一条 【试题审查】现场考试试题应通过核电厂考委会组织的审查,
第十二条 【考试方式】现场考试可以采用考生单独考试或分组考试的方
第十三条 【考官要求】考官数量应根据考试计划确定,并考虑适当的备
第十四条 【考试场地】核电厂考委会负责考试场地准备,考试场地必须
第三章 考试实施
第十五条 【考试步骤】 现场考试在主考官主持下进行:
第四章 考试评判
第十六条 【打分要求】考官应独立打分,用红笔记录偏差、对考点打分
第十七条 【一票否决】 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一票否决”:
第十八条 【成绩汇总】数据录入人员根据考官打分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
第十九条 【合格标准】 考生成绩合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五章 考试记录
第二十条 【考试完成情况表】考试结束后,在主考官主持下,填写操纵
第二十一条 【文件保留期限】 成绩汇总单需永久保存。对于每次考试
第二十二条 【持续改进】核电厂考委会应持续关注考试准备、实施和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组织实施】各核电厂应按照本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
第二十四条 【解释权】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有效期】本细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
一、主控室设备间
二、后备应急控制盘及其辅助系统
三、事故状态下需要进行的现场系统操作
四、严重事故状态下的有关操作(SRO)
五、运行技术文件编制和执行
六、生产运行管理
一、现场考试:为评估核电厂操纵人员对现场系统和设备的知识及操作能
二、资审委: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三、核电厂考委会: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
四、操纵员: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操纵员执照持有者;
五、高级操纵员: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级操纵员执照持有者;
六、操纵人员: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的总称;
七、模拟操作:操作设备或完成某些任务的动作虚拟,这些虚拟动作不会
八、考试场地:供考生现场考试用的场地;
九、场景:用于考试用的某项操作任务的描述,是具有明确目的、包含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根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执照转移
第二章 考试准备
第三条 【考试计划】核电厂考委会应制定考试计划,保障考试需要的人
第四条 【保密要求】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与模拟机考试相关的文件及
第五条 【人员准备】每次考试前至少6周,核电厂考委会应成立试题开
第六条 【模拟机性能】考试用模拟机应能真实、全面反映核电厂参考机
第七条 【考核能力】模拟机考试全面考核考生密切监视、精准控制、保
第八条 【考试试题】模拟机考试试题由若干考试场景组成,考试场景应
第九条 【考试手册】考试手册供考官使用,由试题开发小组编制,包括
第十条 【场景验证】 试题开发小组应按照考试手册在模拟机上验证考
第十一条 【试题数量】根据考生组数和考试组织方式开发足够数量的试
第十二条 【陪考方案】如果考生人数少于场景需要人数,则由核电厂考
第三章 考试实施
第十三条 【考前准备】 在考试开始前,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第十四条 【考前检查】 在考生进入模拟机大厅前,主考官确认:
第十五条 【考试步骤】 按照考试计划,模拟机考试在主考官的主持下
第十六条 【异常处理】考试过程中模拟机功能异常,需经考评组评估,
第四章 考试评判
第十七条 【打分要求】考官应依据打分办法独立对所有考生打分,评价
第十八条 【单个场景计分】所有考试结束后,由监督人员见证,数据录
第十九条 【成绩汇总】单个场景分数计算完成后,操纵员考试按照不同
第二十条 【合格标准】 考生成绩合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五章 考试记录
第二十一条 【考试完成情况表】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完成情况表记录考
第二十二条 【文件保留期限】 对于每次考试,自考试结束之日起需保
第二十三条 【持续改进】核电厂考委会应持续关注考试准备、实施和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组织实施】各核电厂应按照本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
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有效期】本细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
一、试题开发小组
二、考官
三、支持人员
一、模拟机性能要求
二、文件配置要求
三、文件冻结要求
一、操纵员岗位能力要求
二、高级操纵员岗位能力要求
一、场景设计要求
二、考试手册编制要求
(一)当参加取照考试考生分组多于1组且有1组人数不足时,由核电厂
(二)当参加差异性考试考生分组多于1组且有1组人数不足时,由核电
(三)当取照考试考生分组不足1组时,由核电厂考委会采取抽签方式从
(四)当差异性考生考试分组不足1组时,由核电厂考委会采取抽签方式
(五)当取照考试与差异性考试考生分组均不足1组时,可合并成组进行
一、场景中止要求
二、场景恢复要求
三、场景终止条件
一、打分方式
二、模拟机考试评分表
三、能力评价准则
四、重大失误、较大失误及关键操作任务没有完成的认定
五、重大失误、较大失误清单
六、单个场景分数计算规则
七、模拟机考试成绩汇总单
一、模拟机:全范围模拟机;
二、资审委: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三、核电厂考委会: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
四、操纵员: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操纵员执照持有者;
五、高级操纵员: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级操纵员执照持有者;
六、操纵人员: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的总称;
七、主要事件:核电厂设计时考虑的主导事故序列的事件,这些事件通常
八、次要事件:包括需要在短时间内进行日常的设备切换、系统的重新配
九、偏差:需要主控室操纵人员响应的事件或条件,可能在响应主要事件
十、故障:特指上述模拟机考试场景中引入的主要事件、次要事件以及偏
十一、关键操作任务:特指对核电厂运行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操作任务。
十二、考试场景:由一系列正常操作、主要事件和次要事件等组成的动态
十三、考试手册:由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
十四、重大失误:对核电厂或公众安全有直接或潜在的严重影响的人为失
十五、较大失误:对核电厂或公众安全可能有直接或潜在的影响或可能造
十六、支持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操作模拟机、非考试岗位的角色扮演以及
十七、需冻结的文件资料:在考试准备、实施和考评时,可能参考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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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4.501227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考核管理,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和模拟机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和《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
  2021年4月7日

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现场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和执照转移考试中的现场考试。

  第三条 【考试计划】核电厂考委会应制定考试计划,保障考试需要的人员和资源。现场考试应安排在笔试前进行,但提前时间不得超过1年。特殊情况,经资审委秘书处批准,现场考试可以安排在笔试后进行。核电厂考委会应提前2周公布考试计划和考生名单,并告知资审委秘书处。如果考试计划发生变化,核电厂考委会应至少提前1天告知。
  第四条 【保密要求】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与现场考试相关的文件及实施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
  第五条 【人员准备】 每次考试前至少6周,核电厂考委会应成立试题开发小组,负责试题的开发和验证。
  (一)试题开发小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核电厂运行和管理经验、熟悉现场系统和设备的情况及操作、熟悉操纵人员岗位生产运行管理要求。在同类型核电厂运行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且在本核电厂现场工作经验不少于1年。新堆型首批操纵人员资格通过资审委审查不满3年的,试题开发人员可以不按此年限要求执行,但要求接受过本堆型的系统培训并有1年以上核电厂现场工作经验。
  (二)试题开发小组组长应由核电厂考委会委员担任。
  第六条 【考试范围】现场考试主要考核对现场系统(含设备)的在线、隔离和异常处理,以及为保证上述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和连续性所必需的生产运行管理能力。其中,以考核现场操作为主,生产运行管理为辅。参见附件1。
  第七条 【试题场景】考试试题应为1个综合性场景,考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试题难度与操纵人员岗位技能要求相适应。场景应与考生所在核电厂实际情况相似,不得偏离本核电厂实际运行状况,每1批次试题中至少1个场景涵盖本核电厂或者其它核电厂发生过的典型人因事件。场景中,可通过假设相关工具或设备故障,设置人因失误陷阱等,考查考生处理故障和识别异常的能力。
  第八条 【考点类型】 试题应不少于12个考点,按类型分为重要次序考点(S)、关键步骤考点(C)和一般考点(N)。重要次序考点(S)必须严格按照顺序执行;关键步骤考点(C)必须准确执行,如重要的信息交流、地点识别和关键操作等。其中:
  (一)S考点不少于4个,C考点不少于2个,N考点不少于6个;
  (二)C、S考点总分50分,N考点总分50分。
  第九条 【考点内容】 考点内容包括沟通、文件准备、操作、观察和指导现场操作、知识问答等。具体为:
  (一)沟通。工作过程的组织和协调,相关人员信息沟通等;
  (二)文件准备。遵守和使用技术规格书、遵守和理解规程等;
  (三)操作。对工艺及仪控系统的理解和响应、执行操作的能力和习惯、安全意识等;
  (四)观察和指导现场操作。对执行现场工作有正确认识,包括前往现场设备的路径,特别是事故情况下选择安全路径,以及对现场值班员或操作员工作的指导、监护,对误操作的制止、纠正等;
  (五)知识问答。考官结合场景和考生表现的扩展提问,从而进一步了解考生是否掌握相关知识。知识问答应设置在现场操作环节之后,可以在考生操作完成后统一提问,也可根据考生表现随机提问。知识问答设为N考点,分值为10分,包含3-4道问题。
  第十条 【试题要素】 考试试题应包含以下要素:
  (一)场景名称及试题编号:试题编号为机组编号-年份-SRO(或RO)批次-JPM试题流水号;
  (二)场景介绍;
  (三)完成任务所需的条件,如工器具、文件、配合人员等;
  (四)场景初始条件;
  (五)明确设备操作方式,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
  (六)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项,包括初始条件、设备操作方式、考试时间、安全注意事项等;
  (七)预期的考生主要行动步骤(即考点);
  (八)考点标识(C、S或N,以及一票否决项);
  (九)每个考点分值和详细评价标准。
  第十一条 【试题审查】现场考试试题应通过核电厂考委会组织的审查,重点审查试题场景设计是否合理、考点是否充足、评价标准是否详细等。试题审查应在考试前2周完成。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的现场考试试题还应通过资审委秘书处组织的审查。
  第十二条 【考试方式】现场考试可以采用考生单独考试或分组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考试计划安排,核电厂考委会组织每场或每组考试前提前抽取考题;不同组采用不同的考题,同组考生可以采用相同的考题。根据考生组数开发足够数量的试题,且至少有1套备用试题。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现场考试试题应至少有20%的裕量。试题可以从试题库中选取,但试题内容应根据核电厂实际变更情况进行修改,且不得使用与前2批次同级别考试完全相同的试题。
  第十三条 【考官要求】考官数量应根据考试计划确定,并考虑适当的备用考官。每场考试由3名考官组成,其中1人为主考官,由核电厂考委会委员担任。考官应具有3年以上核电厂现场工作经验,具备实施现场操作考核的知识、技能,首次担任考官的人员应在考试前接受培训。如果考试场景需要其他角色扮演,核电厂应安排相关人员扮演,也可由考官扮演。
  第十四条 【考试场地】核电厂考委会负责考试场地准备,考试场地必须是核电厂实际生产厂房或者是能够实现核电厂全景要素(含设备要素)与真实环境一一映射的虚拟环境,鼓励采用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现场考试。核电厂考委会应采取物理屏障、人员监护等安全措施,确保考生行为不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 【考试步骤】 现场考试在主考官主持下进行:
  (一)考官在拿到试题后,应确认所拿到的试题是有编校审批签名的完整版本;
  (二)开考前,向考生提供试题任务单,并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场景初始条件、设备操作方式和时间要求等;
  (三)考试过程中,考官根据评价标准和考生表现,可在不干扰考生操作的前提下向考生提问,记录考生主要行为和回答的偏差,依次对考点打分,并判断S考点操作顺序是否正确和C考点是否完成。C考点得分低于60%,视为未完成;
  (四)考试过程中,如果考生的行为可能危及系统、设备或人身安全,或遇到核电厂瞬态或应急,考官应立即中断考试;
  (五)考官应在考生的指导下出入相关区域,前往设备现场的途中,考官应走在考生之后,避免给考生带路;
  (六)如需考核考生的辐射防护或工业安全知识,考官应在考生的指导下穿戴防护用品,不得在考生穿戴前先行穿戴。

  第十六条 【打分要求】考官应独立打分,用红笔记录偏差、对考点打分以及判断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项,并签名确认。
  第十七条 【一票否决】 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一票否决”:
  (一)S考点的操作顺序错误;
  (二)C考点没有完成;
  (三)考生行为可能导致停机停堆、设备损坏、威胁人身安全或造成大面积放射性污染。
  考官一旦发现“一票否决”项,应立即通知其他考官,2名及以上考官确认后认定为“一票否决”。认定为“一票否决”的,直接认定“不合格”,否则仍需按考点完成打分。
  第十八条 【成绩汇总】数据录入人员根据考官打分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形成现场考试成绩汇总单,由核电厂考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名确认,参见附件2。
  第十九条 【合格标准】 考生成绩合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平均分数大于等于80分;
  (二)2名及以上考官打分大于等于80分。

  第二十条 【考试完成情况表】考试结束后,在主考官主持下,填写操纵人员现场考试完成情况表,对考生进行总体评价,包括对现场熟悉程度、防人因失误工具使用情况、对程序的熟悉程度和操作技能等,参见附件3。
  第二十一条 【文件保留期限】 成绩汇总单需永久保存。对于每次考试,自考试结束之日起需保留三年且不短于核电厂质保大纲规定时间的记录有:
  (一)有编校审批人姓名、签名和日期的考试试题;
  (二)考官打分过程记录;
  (三)签署的保密协议。
  第二十二条 【持续改进】核电厂考委会应持续关注考试准备、实施和评分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将有关情况写入考委会会议纪要,不断提高现场考试质量。

  第二十三条 【组织实施】各核电厂应按照本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机组技术特点,建立健全现场考试管理制度。对本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原则性调整的,应报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
  第二十四条 【解释权】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有效期】本细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1-1.现场考试内容和范围
  附件:1-2.现场考试成绩汇总单
  附件:1-3.现场考试完成情况表
  附件:1-4.术语定义
  附件1-1
  现场考试内容和范围
  一、主控室设备间
  (一)指出设备间的各种设备和现场布置;
  (二)根据设备间盘台的仪表指示、开关状态、报警灯/窗状态、熔丝状态、电气保护动作状态等,判断设备、系统的运行状态;
  (三)根据正常或异常运行操作规程,在设备间进行相关操作,包括:数据和报警记录、设备投切、电源投切、报警复位等。
  二、后备应急控制盘及其辅助系统
  (一)说明需要使用后备应急控制盘及辅助系统的判断准则;
  (二)描述启动、投运应急电源系统的操作方法;
  (三)描述正常/应急电源系统开关切换的操作方法;
  (四)描述应急控制盘的功能、现场布置、仪表,以及控制手柄、按钮的使用方法等;
  (五)模拟根据事故规程在应急控制盘上进行相关的操作,并描述操作以后相关仪表和设备状态的变化;
  (六)模拟事故工况下,应急控制盘操作人员与其他人员(包括主控室人员)进行及时、准确信息交流的方式和方法。
  三、事故状态下需要进行的现场系统操作
  (一)指出相关设备在现场的布置,快速、准确地定位设备;
  (二)识别现场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
  (三)示范事故状态下需要进行的现场系统和设备操作;
  (四)说明通过检查仪表读数,确认设备运行状况的方法;
  (五)说明向主控室汇报即将进行的操作及操作结果的要求;
  (六)说明无操作规程时启用事先确定方案进行操作的原则;
  (七)说明现场工况不满足规程或事先确定方案的要求时,需要进行变更操作的授权要求;
  (八)解释现场操作的时限要求(SRO)。
  四、严重事故状态下的有关操作(SRO)
  (一)说明严重事故管理范畴及相关规程要点;
  (二)描述严重事故管理导则中涉及的现场设备,包括:现场位置、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与其它系统的接口等;
  (三)识别严重事故状况下现场的风险,包括工业安全风险、辐射风险、自然灾害等;
  (四)说明为了采取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获得相应授权的要求;
  (五)说明严重事故与核电厂事故程序的接口;
  (六)说明严重事故情况下运行控制组和技术支持组的分工。
  五、运行技术文件编制和执行
  (一)操作票的编写和执行;
  (二)临时运行规程的编写和实施;
  (三)隔离票/安措票的编写和执行(SRO)。
  六、生产运行管理
  (一)运行管理;
  (二)设备控制;
  (三)辐射防护控制;
  (四)应急响应。
  说明:在条目后标注SRO的表示该条目仅适用高级操纵员,未标注的表示两者均适用。
  附件1-2
  现场考试成绩汇总单
  (参考范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1-3
  现场考试完成情况表
  (参考范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1-4
  术语定义

  本细则中的简称与相关术语的定义如下:
  一、现场考试:为评估核电厂操纵人员对现场系统和设备的知识及操作能力所设置的考试;
  二、资审委: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三、核电厂考委会:核电厂操纵人员考评委员会;
  四、操纵员: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操纵员执照持有者;
  五、高级操纵员:核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高级操纵员执照持有者;
  六、操纵人员:操纵员和高级操纵员的总称;
  七、模拟操作:操作设备或完成某些任务的动作虚拟,这些虚拟动作不会导致设备的真实动作或电厂状态的变化,如模拟启停泵、模拟开关阀门、模拟主控室交接班等;
  八、考试场地:供考生现场考试用的场地;
  九、场景:用于考试用的某项操作任务的描述,是具有明确目的、包含多个操作步骤、相对独立完整的运行活动单元。
  附件2
  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核电厂操纵人员培训与执照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核电厂操纵人员取照考试、执照转移考试和换照考试中的模拟机考试。

  第三条 【考试计划】核电厂考委会应制定考试计划,保障考试需要的人员和资源,提前2周公布考试计划和考生名单,并告知资审委秘书处。如果考试计划发生变化,核电厂考委会应至少提前1天告知。
  第四条 【保密要求】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与模拟机考试相关的文件及实施过程等必须严格保密,相关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
  第五条 【人员准备】每次考试前至少6周,核电厂考委会应成立试题开发小组,负责开发模拟机试题。每次考试前2周,核电厂考委会根据考试计划,成立考评组,并保障数量充足的考试支持人员,每个考评组由3名及以上奇数考官组成,其中1人为主考官。相关人员的资格与职责,参见附件1。
  第六条 【模拟机性能】考试用模拟机应能真实、全面反映核电厂参考机组的实际情况,新建核电厂首次考试用模拟机应通过资审委组织的审查。模拟机性能及其文件配置要求,参见附件2。
  第七条 【考核能力】模拟机考试全面考核考生密切监视、精准控制、保守决策、团队合作和知识掌握五项基本岗位能力,同时考核考生能否按照岗位职责遵守核电厂程序及行为规范。操纵人员岗位能力要求,参见附件3。
  第八条 【考试试题】模拟机考试试题由若干考试场景组成,考试场景应覆盖核电厂的正常运行、异常和事故等运行工况,能够全面考核操纵人员五项基本岗位能力,考试总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考生应分别在主控室设定的不同岗位上轮换接受考试,每个岗位考核1个场景,单个场景考试时间不少于80分钟,原则上考点(指考生预期行为或操作步骤)不少于50个,至少设置1个关键操作任务。单个场景按照使机组工况逐步恶化的顺序引入故障,故障数量不少于5个。与考试相关的其他岗位可由支持人员扮演,但不得影响和引导考生行为。考试试题开发要求,参见附件4。
  第九条 【考试手册】考试手册供考官使用,由试题开发小组编制,包括考试场景描述、预期行为或操作步骤、模拟机教控台操作说明等,以便考官快速了解相关人员职责、引入故障的时间和顺序以及参考答案。
  第十条 【场景验证】 试题开发小组应按照考试手册在模拟机上验证考试场景。验证内容包括:
  (一)确认考试时间与预计时间接近;
  (二)确认操作顺序是清楚的,并确认每个故障的处理时间设置合理;
  (三)确认模拟机对故障、考试场景的其他工况、主控室中的操作和教控台操作员干预的响应逼真;
  (四)评估教控台操作员的操作难度,确保支持人员能够胜任;
  (五)检查收集到的所有资料,确保数据收集设备符合要求。
  考试场景验证结束后,收集好所有可能泄题的资料,完成考试场景验证,记录验证情况,并确认模拟机恢复到常规安全设置。试题开发小组应根据场景验证情况完善考试手册。
  第十一条 【试题数量】根据考生组数和考试组织方式开发足够数量的试题,且至少有一套备用试题,新建核电厂首批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试题应至少有20%的裕量。在确保人员隔离和保密前提下,不同组考生可以使用同1套试题,否则应使用不同的试题。试题可以从试题库中选取,但场景内容应根据核电厂的实际变更情况进行修改,且不得使用与前2批次同级别考试内容完全相同的试题,也不得与培训的试题完全相同。根据考试计划安排,核电厂考委会组织提前抽取,明确每组考生采用的试题。
  第十二条 【陪考方案】如果考生人数少于场景需要人数,则由核电厂考委会安排资格相当人员陪考,陪考要求参见附件5。原则上不安排总人数少于1组的模拟机考试,特殊情况,报资审委秘书处审查。

  第十三条 【考前准备】 在考试开始前,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认考官、支持人员及考生已签订保密协议,并将保密协议归档;
  (二)已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每组考生试题;
  (三)组织工前会,主考官向考官及支持人员介绍各自的职责以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四)每个场景第一次使用前,主考官组织考评组所有考官和支持人员共同熟悉场景内容以及要求;
  (五)考生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工作相关证件以备身份核对;
  (六)核电厂考委会向考生介绍参与考试人员各自的角色和职责,考试的主要方式和特点,对考生的要求,以及考生必须遵守的规定等。
  第十四条 【考前检查】 在考生进入模拟机大厅前,主考官确认:
  (一)模拟机处于常规安全配置状态,避免泄漏试题;
  (二)模拟机为考试可用配置;
  (三)操作监视设备、报警信息打印机、参数记录设备和录像系统投入使用;
  (四)按照核电厂生产管理流程在盘台上标注出考试过程中停役的设备;
  (五)在模拟机大厅供考生使用的资料与已批准在参考机组现场主控室使用的资料一致;
  (六)参加考试的支持人员均已到岗。
  第十五条 【考试步骤】 按照考试计划,模拟机考试在主考官的主持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示意考生进入模拟机大厅;
  (二)在考试场景开始前,向考生提供一份详细描述考试场景初始工况的纸质表格,并向考生介绍初始工况;
  (三)通知考生考试开始,并示意教控台操作员开始运行考试场景;
  (四)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可在五分钟内了解控制盘台的情况和报警清单;
  (五)考试中,所有考官依据考试手册,独立地对所有考生进行打分。主考官有权对已批准的考试手册做少量调整,但不得降低考试难度;
  (六)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可在五分钟内了解控制盘台的情况和报警清单;
  (七)考试中,所有考官依据考试手册,独立地对所有考生进行打分。主考官有权对已批准的考试手册做少量调整,但不得降低考试难度;
  (八)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将机组状态重设或倒退,让考生有重新操作的机会;如果出现重设或倒退,必须得到全体考官同意,详细记录过程并报告核电厂考委会,将核电厂考委会意见写入会议纪要,以备资审委会议审查;
  (九)考试场景结束,教控台操作员冻结模拟机,在各自的考试手册上记录该考试场景的实际考试时间;主考官通知考生和支持人员考试场景已结束,模拟机已被冻结;考生整理文件等候;考评组收集数据资料;支持人员离开模拟机大厅并随时待命;
  (十)主考官与其他考官讨论是否需要向考生提问,以便考生可以对相关操作进行澄清和解释,对每名考生的提问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考官需补充记录相关情况;
  (十一)告知考生离开模拟机大厅;
  (十二)停止录像,教控台操作员收集考试中所记录的资料;
  (十三)教控台操作员重新设置模拟机和控制盘台设备,为下一组考生做准备;
  (十四)妥善保管所有可能泄漏试题的资料;
  (十五)重复上述步骤,直到所有考生完成考试;
  (十六)每天考试结束后确保模拟机恢复到常规设置,并收集考试手册、手册复印件和其他可能泄漏试题的资料。
  第十六条 【异常处理】考试过程中模拟机功能异常,需经考评组评估,决定继续或终止考试,详细要求参见附件6。考试期间,如有考生退出考试,核电厂考委会应及时调整考试安排并口头通知资审委秘书处及相关人员。

  第十七条 【打分要求】考官应依据打分办法独立对所有考生打分,评价考生操作的正确性以及是否按照行为规范进行操作,用红笔对每一个考点打分或评判是否完成,并记录偏差。若考生未按规范操作,即便没有引发后果也要扣分。单个考试场景完成后,填写“模拟机考试评分表”,并签名确认。打分办法参见附件7。
  第十八条 【单个场景计分】所有考试结束后,由监督人员见证,数据录入人员依据考官在考试手册上的打分,利用电子表格自动计算出单个考试场景实际考点数量和考生得分,填入“模拟机考试评分表”。
  第十九条 【成绩汇总】单个场景分数计算完成后,操纵员考试按照不同岗位的分值比例均等,高级操纵员考试按照协调员(副值长或机组长)与操纵员岗位的分值比例为7:3进行汇总,形成模拟机考试成绩汇总单。填写完毕后,将单个场景评分表附后,由核电厂考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签名确认。
  第二十条 【合格标准】 考生成绩合格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终得分大于等于80分;
  (二)半数以上考官打分大于等于80分;
  (三)任一单个考试场景半数以上考官认定合格;
  (四)所有考试场景中,半数以上考官认定的较大失误不得多于1个。

  第二十一条 【考试完成情况表】操纵人员模拟机考试完成情况表记录考生在模拟机考试中所有场景表现的总体评价,不对单个场景进行分别评价,完成情况要全面客观,涵盖优点和不足,其中不足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描述。模拟机考试结果的总评统一划分为三档:“优秀(分数≥90分且无较大失误)”“合格(分数≥80分)”和“不合格(分数<80分)”,参见附件8。
  第二十二条 【文件保留期限】 对于每次考试,自考试结束之日起需保留三年且不短于核电厂质保大纲规定时间的记录有:
  (一)有编校审批人姓名、签名和日期的考试手册;
  (二)考官使用过的考试手册;
  (三)签署的保密协议;
  (四)考试期间收集的模拟机数据、视频记录等。
  需要永久保存的记录有:
  (一)所有单个场景评分表;
  (二)最终评价成绩汇总单。
  第二十三条 【持续改进】核电厂考委会应持续关注考试准备、实施和评分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将有关情况写入考委会会议纪要,不断提高模拟机考试质量。

  第二十四条 【组织实施】各核电厂应按照本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机组技术特点,建立健全模拟机考试管理制度。对本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原则性调整的,应报核电厂操纵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
  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有效期】本细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2-1.人员资格与职责
  附件:2-2.模拟机性能及其文件配置要求
  附件:2-3.操纵人员岗位能力要求
  附件:2-4.模拟机考试试题开发
  附件:2-5.模拟机考试陪考要求
  附件:2-6.模拟机考试异常处理
  附件:2-7.模拟机考试打分办法
  附件:2-8.模拟机考试完成情况表
  附件:2-9.术语定义
  附件2-1
  人员资格与职责
  一、试题开发小组
  (一)资格要求
  1.具有3年以上的模拟机教学经验,此外,高级操纵员考试场景开发人员需持有或曾持有高级操纵员执照(资格)。新堆型首批高级操纵员资格通过资审委审查不满3年的,模拟机试题开发人员可以不按以上要求执行,但应接受过本堆型的系统培训和半年以上模拟机教学培训;
  2.熟悉机组,包括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核电厂综合运行、异常和事故处理,主控室布置,核电厂主控室和现场运行操作,核电厂管理层对运行人员表现的要求等;
  3.熟悉模拟机考试时所使用的评价技巧;
  4.熟悉模拟机考试的有关要求;
  5.至少有一名人员详细了解模拟机最新状况,包括模拟机的运行能力、模型的局限性以及可模拟的系统和设备故障,并且在考试场景的验证过程中,能够操作模拟机和教控台;
  6.试题开发小组的组长由核电厂考委会委员担任。
  (二)主要职责
  1.开发模拟机考试场景、编制考试手册;
  2.参与考试场景和试题的验证;
  3.查找并消除可能影响考试场景的模拟机缺陷。
  任命其中一名成员为组长,负责;
  4.检查开发试题所需要的所有资料都是可用的;
  5.确保试题开发小组成员清楚各自角色和职责并签订保密协议。
  二、考官
  (一)资格要求
  1.持有或曾经持有所在核电厂操纵员或高级操纵员执照或资格,或具备同类型核电厂的系列知识,包括核电厂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核电厂综合运行、异常和事故处理,主控室布置,核电厂主控室和现场运行操作,核电厂管理层对运行人员表现的要求等;
  2.熟悉模拟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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