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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0〕18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河南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方案(2020-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2日


河南省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方案(2020-2021年)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48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提升广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2020年至2021年,每年培训农民工50万人次以上,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推动农民工稳岗就业和返乡创业,改善农民工就业结构,将农民工培育成为重要的人力资源。


二、对象范围


在岗农民工、城镇待岗和失业农民工、农村新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


三、实施和参与主体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四、工作内容


(一)以企业为主,组织开展在岗和待岗农民工以工代训,实现以训稳岗。支持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面向新吸纳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农民工就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待岗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以训稳岗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吸纳农民工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补贴。以上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农民工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以输入地为主,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输入地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就业意愿,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定岗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提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技能。坚持市场导向、就业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大力开展建筑、机械、维修、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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